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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2020年03月02日 14:41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0]3号)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要求,现就课题申报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我校严格依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指标限额,组织专家组进行推荐评审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电子版材料:

(1)上述纸质材料的电子版;(2)《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202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请申报者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发送时请将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

三、注意事项

1.申报资格: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有上述机构的在研课题或者被撤项还未满5年者也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2.资助额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8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为35—50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8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3—5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3.成果与结题:资助经费为20万元的专项课题,成果和结题要求参照国家一般;资助经费为5万元的专项课题,成果和结题参照教育部重点。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请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发送电子版和打印纸质版。

 

联系人:张广志

电  话:89166399   18041366953

邮  箱:sytykyc@163.com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附件2:《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附件3:《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附件4:《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

附件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它类别)

附件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其它类别)

附件7:《202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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