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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科研项目提取管理费及发放绩效的通知

2019年03月11日 15:40  点击:[]


 

各有关部门及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沈阳体育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关于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规定,学校将对有间接费用的科研项目提取管理费及发放绩效支出。

一、涉及的科研项目

1.2015年以来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2016年以来立项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2016年以来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4.2017年立项的辽宁省高校基本科研项目

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

6.其他有明确间接费用及绩效支出的项目(需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经费预算等)

二、本次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的类别

根据《沈阳体育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研究时间超过一年的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分三次发放,立项时发放30%、中期检查后发放40%、按期结项后发放30%。本次绩效仅发放立项绩效。

三、管理费提取和绩效支出发放标准

1.间接费用按课题申请书、经费预算表等明确数额提取。

2.管理费和绩效支出根据《沈阳体育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和额度提取和发放。

四、发放流程

1.科研处已将部分项目本次管理费提取和绩效发放额度计算出来,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核对,如无问题,将按该额度执行;如有问题,请于本周五之前反馈给科研处。

2.项目负责人根据发放对象要求和发放原则填写《沈阳体育学院科研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签字后交所在部门;

3.各部门核实各项目绩效发放对象范围和发放额度,核实无误签字后,于32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4.科研处汇总各部门绩效支出,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5.财务处按有关规定发放绩效支出,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领取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张广志  89166399

 

附件:2019年沈阳体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费及绩效支出提取和发放明细表

 

 

 

 

科研处

201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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