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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预通知

2022年02月12日 15:10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辽宁省第九届(2019-202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奖工作拟于2022年3月启动。为提高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的获奖层次与数量,请申报人参照辽宁省第八届(2017-2018年)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的申报要求(详见科研信息网2019年12月6日《关于开展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利用寒假期间提前做好申报材料准备的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我校在岗或退休人员在规定申报时限内产生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成果,均可以申报。

1.参加本届成果奖评审的申报成果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的成果,申报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科普著作(丛书)和音像制品。

2.2019-2020年度成果每人允许申报一项,参与申报一项。若每人每届都是参与申报,限定申报2项成果。2018年度及以前成果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奖工作,及时向每位教师(含退休教师)传达通知精神,组织申报人参照2017-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要求,提前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待学校接到上级部门关于评奖工作的正式通知后,科研处将在第一时间发布通知,报送材料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广志

电  话:89166399  18041366953

 

附件: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评奖工作的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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