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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21日 10:39  点击:[]


 

各有关部门:

2019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8年立项的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2.未到完成时间的课题,若已完成研究可提前结项。

3.若本次仍不能结题,需延期的课题,请填报《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一年到期仍未完成研究任务,将作撤项处理。

二、结题材料要求

1.提交《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一式4份;《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原件1份(除符合免于鉴定要求的课题外,均需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选择3-5位专家进行课题鉴定,本学校专家最多选1名,如无相同学科,可选临近学科)《成果要报》(3000-5000字)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

2.课题成果为论文的,课题负责人必须是第一作者,并要注明“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立项编号)。论文需提交4份,包括论文原件1份(期刊原件),其他2份为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

2.课题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报告需提交6份,封皮左上角注明“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立项编号),并用皮纹纸或铜版纸装订。

常规课题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且须在省级以上公开期刊(全日制高等学校、省级以上党校学报)上发表与课题内容关联程度高的论文1篇(含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与课题内容关联程度高的论文2篇(含2篇)以上。

3.课题成果为专著的。提交成书10册。课题负责人必须是第一作者,必须有独立书号、公开出版,且须注明“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立项编号)”字样。

二、报送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2月5日16:00前,将结项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张广志

电  话:89166399 

邮  箱:sytykyc163.com

 

附件:

1.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

2.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3.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库

4.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5.结项课题名单

 

 

科研处

2019年10月21日

  • 附件【附件(14).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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