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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年05月02日 09:39  点击:[]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我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造就一批引领科技进步和学科发展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为辽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团省委和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二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本次申报严格按照最新修订的《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见附件)所规定的条件执行,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辽从事科研与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以上,且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科学技术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同等条件下,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优先入选。

二、推荐名额

名额限定2人。

三、推荐程序

辽宁省体育科学学会负责本学科领域相关的单位推荐申报工作;

四、推荐评选工作要点

(一)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辽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五、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三份,申报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须严格按“填表须知”填写。

(二)《推荐候选人汇总表》Excel电子版一份。

(三)用于媒体宣传的候选人个人工作照一份。图片要求形象生动,未经电脑处理的原始JPG文件。图片不要粘贴在文档中,图注文字(姓名、时间、活动名称)直接作为图片的名称即可。

(四)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非涉密证明材料一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的非涉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与身份证复印件、非涉密证明材料一并胶装成册并列目录。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科技成果鉴定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提供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重要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及著作(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等。

(七)申报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取消参评资格。《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须各自做成PDF文件(每个文件控制在10M以内)。所有电子版材料均报送至指定邮箱。

(八)推荐申报需进行校内遴选和排序,申报人须在5416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通过遴选的申报人5816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

联系人:张广志

电  话: 89166399

电子信箱:sytykyc@163.com

 

附件:1.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

2.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3.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科研处

201952

  • 附件【附件1-3.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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