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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的通知

2017年03月07日 14:41  点击:[]


 

各有关部门:

2017年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

1.学术论文

2.学术著作(不含教材)

3.企业技术创新类论文

4.献言建议

二、申报程序

各区、县(市)科协、人才办、人社局,市直各单位,各企业(集团),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负责本单位学术成果的征集、初审和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按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不含教材)、企业技术创新类论文、献言建议类等类别将申报材料分类,按要求报送。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的成果为201511日以后撰写,且第一作者单位为我市地域。

2.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要求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

3.企业技术创新类论文要求被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采纳,并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均可,要得到企业的确认。

4.献言建议类包括宏观的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建议,公司、行业、学科发展建议,微观的具体科学技术、工程技术建议等。市科协将择优上报或转送相关部门。

5.第一作者每类成果只能申报1项;每项申报成果的作者人数不得超过4人;发表顺序不得更改。已获市级以上奖励的学术成果不再参评。

6.学术论文类申报要附出版期刊封面、目录和版权页、正文复印件,并由报送单位核实并盖章,也可由权威认定单位或部门盖章或出具证明;企业技术创新类论文要按照附件5的格式撰写申报。

7.以外文形式发表的申报成果,需在英文成果名称后加注中文名称,并填写中文简介(外文论文需附300字中文简介,外文著作需附1000字中文简介)。

8.每项申报成果需按要求填写《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申报表》,并按《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表》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见附件1234)。证明材料要用A4纸复印,并加盖认定单位或科技部门公章,附在申报表后方可生效。

9.申报表中论文编号由市科协统一填写,学科专业代码由申报者本人填写并由上报单位审核。(学科分类与代码表见附件7

10.全部参评学术成果不得涉及保密问题,且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11.请勿重复渠道申报论文(如已经通过高校申报,请勿再通过学会申报)

12.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按时报送市科协学会部。不符合规范的,一律不予参评。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作者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

1.《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申报表》1份。

2.《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表》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出版期刊封面、目录和版权页、正文复印件1份。

4.学术著作类需提交原著作1部。

5.未公开发表的企业技术创新类论文需提交论文实名打印稿1份。

6.献言建议类提交论文实名打印稿1份。

(二)申报作者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申报表》电子版。

2.《成果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

3.《沈阳体育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获奖统计表》(科研信息网/文件下载)电子版。

请申报人将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至科研处邮箱。

五、申报时间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3271500前。

六、评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按照《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制定的评价标准,根据学科组织专家对学术成果进行初评和终评。各单位负责学术成果的初审工作。企业技术创新类学术论文将进行单独评审。经初审、初评、终评三个评审程序,最终按比例评价出沈阳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

 

联系人:张广志

电 话:89166662

邮 箱:sytykyc@163.com

 

附件:1.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申报表(学术论文类)

2.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申报表(学术著作类)

3.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申报表(企业技术创新类)

4.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申报表(献言建议类)

5.企业技术创新类论文申报格式规范

6.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7.成果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3月7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辽宁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交流资助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7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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