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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沈阳市教科系统2016年“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09日 14:19  点击:[]


 

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委教科工委的要求,我校决定继续开展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围绕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优势,服务沈阳全面振兴支持高校内涵建设,服务科学发展两个方面的工作目标,确定如下4类立项范围:

1.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类。2016年,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内部各部门、院系或创新团队围绕沈阳智慧城市建设、绿色发展、智能制造发展、传统产业升级、互联网+、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以及城市文化发展等重点工作的相关需求,有效整合资源,在组织协调、力量凝聚、机制完善、成果汇总等方面积极实践,开展服务、合作,预期能够取得明显成效或良好社会反响的工作项目。

2.建设高端智库,辅助政府决策类。针对2016年沈阳高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或服务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或实践探索,为市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的工作项目;围绕沈阳市2016年重点工作开展研究分析,能够为促进沈阳经济发展、社会科学管理等提供决策参考的工作项目。

3.突出需求导向,服务内涵发展类。围绕沈阳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需求,2016年拟进一步建设的沈阳市目前急需、支撑作用明显、未来有良好前景、有较好发展基础的学科或专业;能够长期面向全市开放,服务导向明确、运行高效规范、创新成果转化顺畅、2016年将取得突出成果的科技创新平台。

4.发挥优势特色,服务民生发展类。高校、科研院所充分发挥行业特色和资源优势,2016年在服务沈阳民生发展中将取得显著效果的成果转化或其他优秀服务项目。

二、立项步骤

    1.项目申报。每个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每类项目原则不超过2个。申报项目的主体是各单位或单位内的部门、院系以及其他创新团队,不是个人,可以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每个申报项目需填写《2016年高校、科研院所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3份),51616:00前上交到科研处,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sytykyc@163.com

2.项目评审。市委教科工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立项项目确定后,以通报形式告知各单位。

3.项目验收。11月,教科工委将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总结验收,验收合格的给予资助。届时,对于已立项项目,各单位应报送《2016年高校、科研院所双服务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3份)、项目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项目实施过程以及成果照片(5张)、视频资料(不少于2分钟,并附上技术规格标准),具体验收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项目资助。对于确定立项并总结验收合格的双服务项目,将根据项目类别以及项目成果分别给予0.5—1万元不等的资助资金,对于成果特别突出的项目,适当提高资助标准。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项目设计、审核和申报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立意深、内容实、成果真。同时,以组织申报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为牵动,强化内涵建设,引领本单位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学科专业等优势资源积极参与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专家学者服务沈阳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各单位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用于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环节。

3.各单位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组织科研人员按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按照项目设计组织力量完成相关任务,并及时报送总结验收材料,确保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双服务工作取得更显著成果。

 

联系人:张广志   电话:89166662

 

附件:1.2016年高校、科研院所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书

     2.2016年高校、科研院所双服务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

 

科研处

2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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