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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2016年03月24日 15:49  点击:[]


各有关部门:

201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和申报条件

(一)成果类别

1.学术论文(以下简称“论文类”)

2.学术著作(不含教材)(以下简称“著作类”)

3.企业技术创新类论文(以下简称“企创类”)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为成果第一作者且单位在我省,申报企创类的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企业。

2.申报者只能通过1个渠道(即1个初审单位)申报1项成果,每项申报成果的作者人数不得超过4人,发表顺序不得更改。

3.申报成果须为201411日以后撰写、发表或出版。论文类需公开发表;著作类需正式出版;企创类需未公开发表,企业申报者如申报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按论文类处理。

4.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5.申报成果不得涉密。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成果征集通知可在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下载。

2.申报者登录http://103.39.107.217/lnskx/,通过成果奖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5。申报者网上申报后,通过系统打印出申报表。

3.全省共设三类申报点,分别为市科协、省级学会、高校,体育类成果通过辽宁省体育科学学会初评、打分、排序后报送省科协。其他学科成果可通过相应的学会上报。

(二)申报者所需提交纸版材料

1.系统生成的申报表打印稿2份。

2.论文类需提交出版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实名复印件2份;著作类需提交原著作2部;企创类需提交论文实名打印稿2份。

3.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将申报表、论文、证明材料及《沈阳体育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获奖统计表》(科研信息网/文件下载)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三)申报要求

1.论文类和企创类在系统中上传的匿名文档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任何个人信息。

2.企创类要按附件2的格式要求报送。

3.网上申报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需按系统提示上传,否则视为申报材料不全。

4.提交的所有纸版申报材料要用A4纸打印,申报表印章齐全,其他相关材料附在申报表后方可生效。

5.未按要求申报的成果不予参评。

6.所有提交的纸版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评审程序及相关要求

1.对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初审单位负责征集,组织专家初评推荐。省科协、省人社厅负责组织成立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终评。

2.评委会按照学科组建评审组,对初审通过的申报成果逐轮评审。经社会公示,最终确定获奖成果。成果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回避的原则,采取匿名评审、公示和监督制度。

3.每项获奖成果一份证书。

四、申报截止时间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421日15:00前。

 

联系人:张广志

电 话:89166662

邮 箱:sytykyc@163.com

 

附件:1.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成果申报、评审流程图

2.企创类成果申报格式规范

3.初审单位代码表

4.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5.成果奖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科研处

2016324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民政部2016年“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部级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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