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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著作类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08日 11:26  点击:[]


 

 

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院要求,科研处将聘请专家对我校教师在本年度考核期内完成的著作类成果(简称著作)进行认定。著作认定类别为专著、译著、编著、教材(国家级规划统编教材、省部级规划统编教材、学院规划及其他正式出版教材)、院内教材等。未经认定的著作类成果将不记入考核。

请各有关部门将参加本年度考核的著作以部门为单位上报科研处,同时上报著作类成果目录并加盖部门公章。上报截止时间:20161117日下班前。

联系人:张广志

联系电话:89166662

 

附件:著作类成果目录

 

 

 

科研处

2016118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6年度下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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