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和回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社科联将于2016年8月—9月共同举办2016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活动月主题
学术活动月主题: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活动形式
学术活动月由辽宁振兴论坛暨学术大会、特色学术活动、品牌学术论坛和专题学术活动组成。在此期间,组织开展学术报告会、学术论坛、研讨会、学术成果表彰等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详见附件1《2016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实施方案》)。
三、成果征集与评审
学术活动月成果征集包括各专题学术活动征文(详见附件2《2016年学术活动月活动一览表》)、青年社科成果征文(详见附件3《2016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征文办法》)。各专题学术活动征文主要面向省内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青年社科成果征文面向1976年6月30日后出生的省内青年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成果形式为论文和研究报告。
“辽宁体育发展论坛”为我校承办的专题学术活动,成果面向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广泛征集,征文申报受理点设在我校科研处,请我校教师踊跃申报(本论坛征文通知另发)。
其他专题学术活动请关注各承办单位网站(各承办单位信息详见附件4),按要求自行申报。
四、有关要求
1. 注重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在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大局上下功夫。学术活动月是辽宁省社科界的大事,要以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突出学术活动月主题,紧紧围绕辽宁全面振兴大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省委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年度重点任务等相关文件精神,关注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着眼推动学科建设,破解发展难题,使学术活动月成为引领研究、展示成果、培育人才、促进繁荣的重要平台。
2.注重加强组织协调,在坚强组织领导上下功夫。学术活动月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社科联有关领导同志组成组委会,负责学术活动月的组织和指导工作。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社科联,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高标准精细筹划,务求实效精准落实。
3.注重扩大学术影响,在提高传播力上下功夫。承办单位要讲大局,重实效,按照组委会的安排,认真负责地搞好各项专题学术活动,采取各种方式积极营造学术活动月的学术氛围。
4.注重搞好宣传动员,在树品牌出精品上下功夫。要动员组织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踊跃参加学术活动月期间的各种形式的征文及相关各项专题学术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科研管理部门要责成专人具体负责,切实把学术活动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术活动月办出质量、办出精品、办出实效。
五、申报截止时间
1.青年社科成果征文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7月8日16:00前报至科研处。
2.各专题学术活动征文:
根据各活动受理单位通知要求自行申报。(如获奖,须将证书原件扫描件和论文全文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科研处存档)
3.“辽宁体育发展论坛”征文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7月1日16:00前报至科研处。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爱博
联系电话:024-89166662
电子邮箱:sytykyc@126.com
附件:
1. 2016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实施方案
2.《2016年学术活动月活动一览表》
3.《2016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征文办法》
4.《2016年学术活动月承办单位总表》
科研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