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第十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按照《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附件1)执行。
二、学校将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向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或市科协推荐;各省级学会和市科协初评后,将候选人材料报送至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协组织宣传部)。市科协限报候选人2人,其他渠道候选人名额请向各相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咨询。
三、报送材料及报送时间:
1.纸质版《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三份,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
2.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PDF版(做成一个文件,不大于10M)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不超过5篇)、著作的封面及版权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在《目录》上盖单位公章。大专院校候选人须盖院校公章,经济效益证明须盖相关单位的财务公章。
3.推荐候选人汇总表word版一份
4.请各候选人于2016年5月6日15: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张广志
电 话:89166662
邮 箱:sytykyc@163.com
附件:1.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
2.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3.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