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始组织申报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请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36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奖励工作由个人申报,学校科研处初核、汇总,省教育厅审查、推荐,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2.拟申请者请尽快与科研处联系,以便向教育厅申请推荐号和校验码进行推荐书的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3.推荐书的正文一律要求打印,各类推荐书及有关附件按项目装订成册,推荐材料3套(含1套原始件)于5月18日前报科研处。
4.申报奖励者应充分收集国内外反响材料,如社会、经济效益证明、应用证明、收录、摘录、同行专家评价意见等作为申报奖励的佐证材料。
5.申请者可于2016年4月7日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查询和填写报奖相关信息,教育部网络推荐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3日。
联系人:张广志 联系电话:89166662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科研处
201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