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质版材料:
1.结项审批书(2024版)一式1份
(1)学校公章科研处负责申请加盖;因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有经费资助的项目)需有关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公章、财务负责人章、审计部门公章、审计部门负责人章请申请人按要求盖全后再提交科研处;
(2)结项审批书中声明、第二部分总结报告项目负责人处签名;如免鉴定,请负责人在第五部分签章处签名。
2.最终成果简介2份
3.最终成果2份(论文类成果须注明“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专著类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字样,只扫描封面、版权页、标注项目号页、目录即可。)
4.阶段性成果佐证2份(复印件亦可,论文包括封面页、目录页、文章页;项目成果必须带项目号,且与结题项目高度相关。2024年新管理办法出台以后立项的项目产出成果每个只可标注1个项目编号。)。
5.专家鉴定表3张(从专家库中选取非本单位的3名专家学者进行鉴定,鉴定意见页“是否愿意公开您的鉴定意见”处请勾选)(免鉴定项目可不提交)
6.结项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学院盖章)
7.立项通知(复印件一式2份)
请注意:以上材料是结项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二、电子版材料:
1.结项审批书
2.最终成果
3.立项通知
4.阶段性成果
5.专家鉴定表扫描件
以上5项汇总成一个PDF,并以项目号+姓名命名。
6.结项汇总表(2024年10月修订版)
阶段性成果项目号要用荧光笔标注;专家鉴定表项目负责人要留存好扫描件;每项结项材料要独立装袋,结项审批书封面粘贴到档案袋的正面;项目管理办法及汇总表样表等材料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时间
免鉴定项目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接收材料,鉴定项目每个季度第二个月1-10日接收材料,要求材料齐全,相关部门签章完全,请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接收结项材料,集中上报省社科办。
联系人:张广志
电 话:89166399
邮 箱:sytykyc@163.com
附件:1.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3.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模板
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5.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