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学术著作的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学术著作,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作品、工具书。
一、专著
专著是指在特定学术研究领域内,对特定问题由作者提出学术观点,并围绕学术观点展开调研、论证而形成的,且由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的系统化学术作品。学术专著分为独著和合著。
专著应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对解决理论、实际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且对学科的发展或建设有重大贡献和推动作用,并得到国内外公认。
介绍性作品,选编作品,由多篇论文或演讲稿汇集而成的主编作品、集体作品,普及性读物,访谈录作品,案例分析作品、随笔集、访谈录、自传等不属于专著。
二、编著
编著是指作者对已有的素材资料和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加工,具有一定的独到见解,由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有统一书号的成果。
编著包括基础论著、技术理论和应用编著。
基础论著是指汇集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的新成就,经过分析整理撰写成的系统性的基础性理论著作。有创建、有新体系、新观点或新方法。
技术理论编著是指作者总结生产(教学、训练等)实践中的技术经验,撰写的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理论性,以及实用价值较高的理论著作。
应用编著是指作者总结社会实践中的社会科学经验,撰写的具有较强创新性和理论性,以及实用价值较高的社会科学理论著作。
三、译著
译著是指把中文学术著作翻译成外文文献,或者把有学术价值的外文学术著作翻译成中文文献,或者把一种外文学术著作翻译成另一种外文文献,由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有统一书号的成果。
四、教材
教材是指以教学为目的编写的作品。教材级别认定以文件和专家意见为主要依据。习题集、资料汇编、考试指南、辅导用书等不认定为教材。
五、古籍整理作品
古籍整理作品是指对中外古籍的点校、汇编、注释、辑佚等形成的学术作品。
古籍的确认以学术界公认的标准为依据。
六、工具书
工具书是为了特定的学术目的,在广泛搜集资料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编排方法进行编纂,能够为读者提供知识和资料线索,在某一行业或领域内具有权威性的作品,由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有统一书号。
工具书包括:字典、辞典(词典)、百科全书、年谱、手册、年鉴、索引等。
释义源于《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二版)》(32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圖书在版编目工作手册,许绵,人民出版社,1994。
编、编辑:将已知的资料或现成的作品,整理加工成书。包括“ 编辑”、“整理”、“编定”、“编订”、“选辑”等。
编著:将编和著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编辑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即既有自己撰写的内容, 又有整理他人作品的材料。包括“编写”、“编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