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我校开展2021-2022年度辽宁省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经形式审查、聘请外校专家通讯评审,现将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9166399
附件:2024年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评审结果
科研处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