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申请,科研处组织了项目结项成果著作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科研处复核,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31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7月31日前向科研处反映。凡以部门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联系人:张广志
电 话:89166399
附件:2024年项目结项成果学术著作认定结果
科研处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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