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对校内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拟推荐沈体众创空间申报2023年度省级众创空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即日起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广志
电 话:89166399
科研处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