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校内遴选已结束。经个人申报、单位意识形态审查及审核推荐,科研处审核、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经与省社科规划办沟通,拟推荐前30个项目(见附件)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时间自4月30日-5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广志 联系电话:89166399
附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家评审结果
科研处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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