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体育学院科研业绩考核办法》和《沈阳体育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相关要求,科研处制定了《沈阳体育学院科研绩效认定办法(试行)》,并根据认定办法对申报2021年度奖励的科研绩效进了相关性认定。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期3天。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认定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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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科研绩效相关性认定结果
科研处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