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经教师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审核、科研处形式审查、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分管校领导核准,最终确定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拟推荐立项名单。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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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拟立项名单
科研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