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好人·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开展“辽宁好人·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科协、省科技厅、中科院沈阳分院、省国防科工办
二、推荐名额及推荐材料
1.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本单位“辽宁好人·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推荐,报送材料时间为8月12日15:00前;
2.学校负责我校“辽宁好人·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推荐,推荐名额为1人;
3.辽宁省体育科学学会遴选本学科本领域“辽宁好人·最美科技工作者” 。
4.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纪检部门(或所在街道社区)提供的廉政意见1份,加盖公章;《2020年“辽宁好人·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2020年“辽宁好人·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2份;《2020年“辽宁好人·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1份;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蓝底),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请提供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含Word版和盖章后PDF版各一套),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遴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人选范围包括: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的医护工作者和科研攻关人员;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为脱贫攻坚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
其他要求请详见《通知》。
联 系 人:张广志
联系电话:89166399,18041366953
电子邮箱:sytyky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好人·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科研处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