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创新人才、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和动力,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辽科协发〔2017〕13号),现将2018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
本评选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等学科,成果包括学术论文、技术创新论文和学术著作。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为2016年1月1日- 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撰写。
(二)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我省工作(不包括在读学生),成果为在我省工作期间产生。
(三)参评学术论文需公开发表
(四)申报作者顺序应与实际发表顺序一致,申报人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五)每人仅限申报1项成果,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
(六)申报成果不得涉密,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七)往届参评过的成果不再参评。
三、推荐单位
成果推荐单位为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各市科协。
四、申报程序
申报流程如下:申报人登录省科协网站(http://www.lnast.net)→进入成果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通过系统打印填报好的纸版申报表并在学术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将纸版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单位审核
五、上报材料要求
(一)学术论文提交系统生成的申报表打印稿2份,出版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实名复印件,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二)学术著作提交系统生成的申报表打印稿2份,并提供原著作2部,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三)提交的所有纸版申报材料要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表印章齐全,其他相关材料附在申报表后方可生效。
(四)所有报送的纸版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六、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6月21日截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广志
电 话:89166399
邮 箱:sytykyc@163.com
附件1:学科设置及代码
附件2:申报用户成果奖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3:推荐单位名单及代码
科研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