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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沈阳市科普微视频及科普动漫大赛的通知

2018年05月09日 09:06  点击:[]


 

 

校内科技工作者和微视频及动漫爱好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大力推动实施“互联网+科普”的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用微视频和动漫这种艺术形式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充分激发科普的市场活力和社会公众创造力,繁荣科普新媒体作品创作,市科协、市文联联合举办第二届沈阳市科普微视频及科普动漫大赛。现将大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沈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承办单位

沈阳市科普宣传中心

沈阳市电影电视家协会

沈阳市动漫艺术协会

3.媒体支持

东北新闻网

沈阳日报

为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成立大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沈阳市科普宣传中心,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邀请驻沈的科技领域、文化艺术领域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大赛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定。

二、大赛主题

共享科技,美好生活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应系自然科学类作品,创作要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目标,紧紧围绕科普工作的实际开展,着力突出作品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创新。

2、内容应符合大赛主题,围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性、普及性、创新性、趣味性和实用性。

3、作品短小精悍,寓意深刻,通俗易懂,耐人寻味,适合移动端互联网传播。

4、作品形式、格式为与内容要求相关,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机、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等MP4格式的高清视频,时长为1—8分钟;动画、动漫作品,时长可以低于1分钟,报送的作品须转为MP4视频格式

5、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和普通话。

四、其它事项

1、第一作者可以同一身份提交参赛作品不超过2个;多个成员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作品,只能提交一次。

2、参赛者必须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设计,无知识产权争议,作者对提交作品负全部责任。

3、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品、获奖证书等。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

4、参赛作品已在省、市、区县(市)电视台或网络平台等媒体播出过,需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5、参赛者申报作品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6、大赛的主办方及合作媒体对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享有优先使用权。

7、对具有原创性、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强,并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未曾公开发表的参赛作品优先入围,并择优推荐申报中国科协科普融合创作评选,采用后申请资金补贴支持,同时获得多媒体展播宣传。

8、对获奖作品的优秀创作人员或团队,可以优先吸收为沈阳市电影电视家协会和沈阳市动漫艺术协会会员,参加协会影视创作和动漫创作活动。

9、主办方沈阳市科协负责对大赛相关事项进行解释,并对比赛事项相关决定保留最终决策权。

五、赛事安排

1、作品征集(即日起至2018831日)

大赛参赛者需登录大赛官网http://www.syast.org.cn或“沈阳科普最前线”微信公众号进行文件下载。

2、初审(201893—7日)

大赛办公室对符合参赛范围和设计要求的作品依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确定入围作品50部。

3、网络投票(2018910—21日)

初审后的50部入围作品通过沈阳科普最前线微信公众号展播,接受公众评审投票。

4、终审(2018924—26日)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依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结合公众网络投票评选结果,评出获奖作品送审名单,经大赛领导小组终审,确定各类奖项。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具体评奖比例视参赛作品情况和作品质量而定。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

七、提交方式及校内申报时间

参赛者提交作品光盘(3套)、纸质版《第二届沈阳市科普微视频及科普动漫大赛推荐表》(附件)(3份)于20188259-11点报送至科研处。

八、联系方式

人:张广志

联系电话:89166399

电子邮箱:sytykyc@163.com

 

附:第二届沈阳市科普微视频及科普动漫大赛推荐表

 

 

 

 

 

科研处

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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