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我校本科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培养科技创新意识,激发科技创新思维,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现开展2018年度本科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一)科普创意项目
通过文字、图画、视频、实物等形式,以向大众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项目。主要展现形式包括:科普游戏、科普软件、科普影音、科普动画、科普模型、科普教具、科普摄影、科普绘画、科普文学、科普报告等。
(二)科技创新项目
在自然科学理论研究或应用领域,创造和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提出的新观点、开发的新产品或对现有产品进行的改良。包括产品创新和工艺方法等技术创新。主要展现形式包括实物产品(或模型)和论文。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以下同)无在研本科生科研项目。
(二)项目组成员为我校在籍本科生,距离毕业时间不满一年的学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组必须吸纳至少两名应届毕业生参与。
(三)项目组成员作为负责人,仅可申报一个项目,同时允许以项目组成员身份参与另一个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作为非负责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四)项目组应聘请一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给予指导。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沈阳体育学院本科生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实名、匿名)、《沈阳体育学院本科生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至kycstn@163.com,纸质版(实名2份)报送至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对《申请书》签署明确意见并《沈阳体育学院本科生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同加盖部门公章。2018年4月9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学校科研处(办公楼206室)。
(二)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报请学校批准后发放立项通知。
四、过程管理要求
(一)本科生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项的,最多可延期1年(但必须在毕业前完成),须向科研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本科生科研项目研究中如需增加或减少研究内容,调换研究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须结题前2个月向科研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学校设立专项科研经费资助本科生科研项目,经费开支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执行,经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及科研处负责人依次签字后报销。
(四)遇有特殊情况致使课题研究工作无法进行,需终止研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科研处办理项目终止手续。
五、结项要求
(一)科研处每年组织一次结项验收,结项通知下发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沈阳体育学院本科生科研项目结项审批书》,并按照对不同结项类型的要求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1、验收结项。项目组提交研究报告及相关研究成果等全套研究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后,将评审结果统一报科研处。
2、免验收结项。本科生科研项目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条件,均可申请免验收结项。
(1)研究成果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含并列),署名单位为沈阳体育学院】;
(2)研究成果为授权专利,项目负责人为专利受理限额内的成员。
(二)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结项评审结果进行复审后,颁发结项证书或结项证明。
(三)本科学生科研项目的最终成果若为电子作品、声像作品、实物作品、论文或体现科技创新成果的方案设计等,则该研究成果(作品)公开发表或申报专利时,须在成果前标明“沈阳体育学院本科生科研项目资助”。
六、政策支持
(一)对于论证充分的本科生科研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研究经费资助。
(二)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须标明“沈阳体育学院本科学生科研项目资助”),由学校报销论文发表版面费。
(三)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及SCI、SSCI、A&HCI、CSSCI、CSCD检索期刊发表学术论文(须标明“沈阳体育学院本科生科研项目资助”),将按照《沈阳体育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给予资金奖励,具体按照6:4的分配比例对论文第一作者与指导教师(作为论文通讯作者)给予奖励。
(四)对于被省级(部委)、市级政府部门采纳的项目研究成果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
(五)本科生科研项目立项和结项时分别给予指导教师10个科研绩点。
七、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广志
联系电话:89166662
附件1:沈阳体育学院本科生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2:沈阳体育学院本科生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