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委教科工委的要求,2017年继续开展“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围绕“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优势,服务沈阳全面振兴”、“支持高校内涵建设,服务科学发展”两个方面的工作目标,确定如下4类立项范围:
1.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类。2017年,沈阳高校、科研院所及各部门、院系或创新团队围绕沈阳智能制造发展、传统产业升级、智慧城市建设、互联网+、城市文化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培育壮大,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共同缔造幸福沈阳等重点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在组织协调、力量凝聚、机制完善、成果汇总等方面积极实践,开展服务合作,预期能够取得明显成效或良好社会反响的工作项目。
2.建设高端智库,辅助政府决策类。针对2017年沈阳高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研究院建设以及服务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或实践探索,为沈阳市制定出台政策提供重要参与的工作项目;围绕沈阳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共同缔造幸福沈阳、推进产业转型,能够为促进沈阳城市发展、社会科学管理等提供重要参考的工作项目。
3.突出需求导向,服务内涵发展类。围绕沈阳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需求,对沈阳市目前急需、支撑作用明显、未来有良好前景、有较好发展基础的学科、专业建设项目,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高校、科研院所开放资源,搭建的服务导向明确、运行规范高效、成果转化顺畅的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科学数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发挥优势特色,服务民生发展类。高校、科研院所充分发挥行业特色和资源优势,2017年在服务沈阳民生发展中将取得显著效果的成果转化或其他优秀服务项目。
二、立项步骤
1.项目申报。每个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申报项目的主体是各单位或单位内的部门、院系以及其他创新团队,而非个人。可以项目可以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不少于2000字的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可靠性分析,项目拟实现目标、项目组织实施计划,项目的预期应用等内容),②《2017年高校、科研院所“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3份),于5月2日16:00前上交到科研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ytykyc@163.com。
2.项目评审。市委教科工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3.项目开展。各单位按照申报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过程中注意收集、保存形成的文字和影像资料。
4.项目验收。各立项项目完成后,市委教科工委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11月10前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2017年高校、科研院所“双服务”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3份)、项目总结报告(不少于2000字)及项目成果材料,③项目实施过程以及成果照片(5张)。
5.项目资助。对于确定立项并总结验收合格的“双服务”项目,将根据项目类别以及项目成果分别给予0.5万—1万元不等的资助资金,对于成果特别突出的项目,适当提高资助标准。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项目设计、审核和申报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立意深、内容实、成果真。要以此为牵动,推进内涵建设,强化“以贡献求支持,以服务促发展”的理念,积极参与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拓宽服务领域,助推沈阳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共同缔造幸福沈阳。
2.项目资助经费为奖补资金,各单位要加强对资助经费的管理,保证用于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环节。
3.各单位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按照项目设计组织力量完成相关任务,并及时报送总结验收材料,确保“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张广志 电话:89166662
附件:1.2017年高校、科研院所“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审批表
2.2017年高校、科研院所“双服务”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
科研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