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完善省科协鼓励省内青年科技工作者参加国际和港澳台地区学术交流的资助制度,更好地发挥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托举作用,省科协对《辽宁省科协实施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国(境)外交流提升计划资助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并改为《辽宁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详见附件1。
符合条件的教师请仔细阅读资助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表申报,同时提交纸质件附件2一式两份、证明材料一式一份送至科研处,由校科协统一向省科协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附件:
1.关于印发《辽宁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交流资助办法》的通知
2.省科协实施青年科技工作者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交流资助申报书
3.辽宁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交流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科研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