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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辽宁省国家社科基金预审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03日 17:00  点击:[]


 

各有关部门及项目申报人:

为进一步提高辽宁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质量,经过研究,省社科规划办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预审范围为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所有年度项目(含重点、一般、青年)。

2.预审形式为申报活页。请项目申报人将活页按“学科-张三”的形式命名,并将申报信息录入到excel汇总表中,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省社科规划办根据学科对应的原则,将申报活页发送至兄弟省份的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进行预审,专家预审意见将以电子版形式返回。

4.本次预审自愿参加,预审费用:每个活页400元,先行由项目申报人垫付。如申报项目通过校内评审上报省社科规划办,预审费用由学校承担;未通过学校评审,费用由申报人个人承担。

5.申报时间:2017113日上午1000前,外审意见返回时间约为2017123日。

6.省社科规划办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张广志 

电 话:89166662

邮 箱:sytykyc@163.com

科研处

2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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