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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市级学术沙龙活动的通知

2016年06月24日 16:13  点击:[]


 

 

各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学术交流作为原始创新源头之一的作用,营造自由进行探究、鼓励学术争鸣、活跃学术思想、营造原始创新的环境,弘扬敢于质疑、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精神,为萌芽时期尚未获得学术主流认可的学术思想、理论观点以及学术灵感提供一个宽松、自由、平等的交流平台。现将2016年市级学术沙龙活动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范围: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协,区县(市)科协及企业科协。

2.我校限申报1项市级学术沙龙活动。

3.申报的市级学术沙龙活动应在年内举办。

4.申报的市级学术沙龙活动必须是在本市地域范围内举行,由申报单位主办学术交流活动。

二、学术活动内容

市级沙龙议题、议程、会议形式、召开日期、会议地点和参会人员由申报单位自主确定,力求突出主题新颖性、人员专业性、形式发散性、学科交叉性和成果科学性。主题要有新意,体现创新精神和学术价值,讨论的学术主题应相对集中、学术观点鲜明,防止没有边际的泛谈和清谈;与会者要有学术背景和学术修养,属科技共同体范畴,不讲外行话;形式注重争鸣和质疑,自由式讨论;突出学科交叉性,从不同学科不同视角进行交流碰撞,激发新的思想火花,形成若干学术新观点。

三、项目审批和经费补助

市科协将对申报的市级学术沙龙活动进行审议,经审议后确定为学术年会重点学术活动项目。

为鼓励和支持各单位做好市级学术沙龙活动的组织工作,市科协将对列为学术年会的市级学术沙龙活动给予0.5-2万元的经费支持。市科协学会部对立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管理,在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助经费。

四、材料提交

1.《第十二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市级学术沙龙活动申报表》电子文档。

2.批准立项的项目完成后,必须报送补充材料,包括:会议纪要、与会者名册、会议指南、音响和影像资料以及会议成果(包括论文集、对策建议、综合报告等)。

3.请于2016年7月14日15:00前将《申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张爱博

联系电话:89166662(616604)

电子邮箱:sytykyc@126.com

 

附:第十三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市级学术沙龙活动申报表

                            科研处

2016年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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