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通知 > 正文
 

栏目导航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校级课题暨省社科联与高校社科联合作课题的通知

2016年06月16日 11:28  点击:[]


 

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促进中青年研究人才迅速成长,根据《省社科联与高校社科联合作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与部分高校社科联开展合作课题的通知》及《沈阳体育学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学校继续开展2016年校级课题暨省社科联与校社科联合作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课题申报要求

1.校级课题分为科研课题和教学研究课题两类。教学课题仅限于学院在编教师、教辅和教学管理人员申报。

2.本年度校级课题不设指南,课题申报者应立足于“十三五”期间破解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结合学校改革与发展实际,着重解决具体问题为原则,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

3.每位申报者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不允许作为负责人申报课题。撤项的校级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允许申报校级课题。

4.课题申报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目标明确、内容具体、论证充分。研究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的内容和时间进行,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特殊原因需要延期,需填写《沈阳体育学院科研(教学)课题延期申请表》,获批准后方能延期。院管课题只允许延期半年,如届时仍未能按时完成课题,则给予撤项处理,且课题负责人2年之内不得申报院内任何课题。

二、课题申报

1.报送《沈阳体育学院校级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由申请者所在部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到科研处。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 纸印制,于左侧装订。

2.报送《沈阳体育学院校级课题申报一览表》纸质文件一份,加盖报送部门公章。

3.将《申请书》、《申报一览表》及《2016年沈阳体育学院各级各类研究项目申报、立项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4.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在科研信息网“文件下载”栏中下载。(科研信息网http://kyc.syty.edu.cn

5.申报截止时间7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题评审

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校级课题进行评审。综合评审意见,并提交给主管院长批准后,公布立项课题名单。

四、课题结项要求

1.结题时间:2017630日前。

2.具体要求:课题结题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或论文。研究报告不少于10000字;论文5000字左右,标注“沈阳体育学院校级课题资助字样。如论文题目与课题名称不相同,需提交研究报告。

五、资助与奖励

本年度校级课题不再资助研究经费,科研处将组织专家从结题成果评审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将给予相应奖励。

六、合作课题相关事项

1.从本年度立项校级课题内优选出合作课题推荐上报省社科联。

2.合作课题负责人为年龄45岁(含45岁,1971531日后出生)以下的中青年学者。

3.担任省社科联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再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合作课题。

4.申报合作课题除提交校级课题材料外,还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2016年度省社科联与高校社科联合作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实名2份,匿名1份,附实名电子文档,;

2)佐证材料:申报者条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的佐证材料(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

3)《2016年度省社科联与高校社科联合作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报送材料时,申报材料按《合作课题申报表》、佐证材料顺序排放(实名放前,匿名放后)。

5.课题结项按《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联课题结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张广志

电话:89166662

邮箱:sytykyc@163.com

 

附件:

1.沈阳体育学院校级课题申请书

2.沈阳体育学院校级课题申报一览表

3.2016年度省社科联与高校社科联合作课题申报表

4.2016年度省社科联与高校社科联合作课题申报汇总

5.2016年沈阳体育学院各级各类研究项目申报、立项情况统计表

(相关附件请在科研信息网/文件下载中下载)

 

      

科研处

2016613

上一条:第十三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征文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5年省社科联与高校社科联合作课题结项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