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201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和申报条件
(一)成果类别
1.学术论文(以下简称“论文类”)
2.学术著作(不含教材)(以下简称“著作类”)
3.企业技术创新类论文(以下简称“企创类”)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为成果第一作者且单位在我省,申报企创类的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企业。
2.申报者只能通过1个渠道(即1个初审单位)申报1项成果,每项申报成果的作者人数不得超过4人,发表顺序不得更改。
3.申报成果须为2014年1月1日以后撰写、发表或出版。论文类需公开发表;著作类需正式出版;企创类需未公开发表,企业申报者如申报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按论文类处理。
4.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5.申报成果不得涉密。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成果征集通知可在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下载。
2.申报者登录http://103.39.107.217/lnskx/,通过成果奖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5。申报者网上申报后,通过系统打印出申报表。
3.全省共设三类申报点,分别为市科协、省级学会、高校,体育类成果通过辽宁省体育科学学会初评、打分、排序后报送省科协。其他学科成果可通过相应的学会上报。
(二)申报者所需提交纸版材料
1.系统生成的申报表打印稿2份。
2.论文类需提交出版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实名复印件2份;著作类需提交原著作2部;企创类需提交论文实名打印稿2份。
3.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将申报表、论文、证明材料及《沈阳体育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获奖统计表》(科研信息网/文件下载)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三)申报要求
1.论文类和企创类在系统中上传的匿名文档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任何个人信息。
2.企创类要按附件2的格式要求报送。
3.网上申报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需按系统提示上传,否则视为申报材料不全。
4.提交的所有纸版申报材料要用A4纸打印,申报表印章齐全,其他相关材料附在申报表后方可生效。
5.未按要求申报的成果不予参评。
6.所有提交的纸版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评审程序及相关要求
1.对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初审单位负责征集,组织专家初评推荐。省科协、省人社厅负责组织成立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终评。
2.评委会按照学科组建评审组,对初审通过的申报成果逐轮评审。经社会公示,最终确定获奖成果。成果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回避的原则,采取匿名评审、公示和监督制度。
3.每项获奖成果一份证书。
四、申报截止时间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15:00前。
联系人:张广志
电 话:89166662
邮 箱:sytykyc@163.com
附件:1.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成果申报、评审流程图
2.企创类成果申报格式规范
3.初审单位代码表
4.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5.成果奖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科研处
2016年3月24日